17.1 總則 17.1.1 適用范圍 本章適用于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防雷接地工程及變配電室接地干線安裝工程。 17.1.2 編制參考標準及規范 (1)《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02), (2)《建筑設備安裝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標準》(北京建工集團總公司編); (3)《建筑物防雷設施安裝》(99D562); (4)《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94)(2000 年局部修訂)。 17.2 術語、符號 避雷引下線:指將接閃器接收到的雷電流導入接地裝置的部分。 17.3 基本規定 (1)引下線扁鋼截面不得小于25mm×4mm;圓鋼直徑不得小于8mm。 (2)明裝引下線必須在距地面1.5~1.8m 處做斷接卡子或測試點(一條引下線者除外)。斷 接卡子所用螺栓的直徑不得小于lOmm,并需加鍍鋅墊圈及鍍鋅彈簧墊圈。暗裝的引下線在 距地0.5m 處做斷接卡子。 (3)利用主筋作引下線時,每條引下線不得少于2 根主筋。 (4)建筑物的金屬構件(如消防梯、煙囪的鐵爬梯等)可作為引下線,但所有金屑構件之間 均應連成電氣通路。 (5)沿建筑物外墻明敷設的引下線,從接閃器到接地體,引下線的敷設路徑,應盡可能 短而直。根據建筑物的具體情況不可能直線引下時,也可以彎曲,但應注意彎曲開口處的距 離不得等于或小于彎曲部線段實際長度的0.1 倍。引下線也可以暗裝,但截面應加大一級, 暗裝時還應注意墻內其他金屬構件的距離。 (6)引下線的固定支點間距離不應大于2m,敷設引下線時應保持一定松緊度。引下線應 躲開建筑物的出人口和行人較易接觸到的地點,以免發生危險。 (7)明敷設在易受機械損壞和危及人員安全的地方、地上約1.7m 至地下0.3m 的一端地 線應加保護措施。為了減少接觸電壓的危險,也可用硬塑料管將引下線套起來或用絕緣材料 纏繞。 (8)采用多根明裝引下線時,為了便于測量接地電阻,以及檢驗引下線和接地線的連接 情況,應在每條引下線距地1.8~2.2m 處放置斷接卡子。利用混凝土柱內鋼筋作為引下線時, 必須將焊接的地線連接到首層、配電盤處并連接到接地端子上,可在地線端子處測量接地電 阻。 (9)每棟建筑物至少有兩根引下線(投影面積小于50mm2 的建筑物除外)。避雷引下線最 好為對稱位置,引下線間距離不應大于20m,當大于20m 時應在中間多引一根引下線。 (10)接地干線穿墻時,應加套管保護,跨越伸縮縫時,應做煨彎補償。 (11)接地干線跨越門口時應暗敷設于地面內(做地面以前埋好)。 (12)接地干線距地面應不小于200mm,距墻面應不小于lOmm,支持件應采用40mm× 4mm 的扁鋼,尾端應制成燕尾狀,人孔寬度與深度各為50mm,總長度為70mm,支持件間 的水平直線距離一般為1m,垂直部分為1.5m,轉彎部分為0.5m。 (13)明敷設接地干線敷設應平直,水平度與垂直度允許偏差2/1000,但全長不超過 lOmm。 (14)轉彎處接地干線彎曲半徑不得小于扁鋼厚度的2 倍。 17.4 施工準備 17.4.1 技術準備 (1)充分熟悉相關圖紙及設計要求; (2)根據圖紙要求準備相應施工圖集等技術資料; (3)編制技術交底。 17.4.2 材料要求 (1)品種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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